【古文字】
金文
楚系簡帛文字
小篆


【字形本義】
「寺」中的「寸」代表「手」,為形符,上部是「之」的初文,為聲符。
【相關成語】
「躲得和尚躲不得寺」:和尚能夠躲得起來,但是廟寺依然存在,所以別人仍可從廟中找得到他。比喻人無論如何逃避某件事物,終究還是逃脫不了。語出《儒林外史》第五十四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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